政府新闻金沙体育发布_

发布时间:2023-05-02 18:41:11 人气: 作者:小编

  金沙体育对于新闻媒介来说,政府新闻发布在两个方面对媒介产生了直接影响:一是新闻媒介获得了更大限度的信息空间。它确认政府有义务向新闻媒介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意味着媒介在获取政府信息方面有了更多的权利和便利;二是新闻媒介获得了更大限度的话语空间。政府从对新闻传播的直接控制转变为向新闻媒介提供信息资源和舆论资源。

  一些普通事件之所以能形成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之所以能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危害后果,有时就与政府未能及时公布事件发展的实情密切相关。例如,2008年贵州“6·28”事件,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最终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烧群体性突发事件,这背后当然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但与事件发生伊始当地政府没有及时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也十分相关。又如,2010年2月21日凌晨,山西省多地民众因相信地震谣言而露宿街头,这就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辟谣太慢直接相关。

  政府作为新闻发布的信息源处于整个传播流程的首端,信息从政府流向媒介是第一个传播过程.第二个传播过程则是信息从媒介流向公众的过程。也就是说,媒介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输出者。是衔接这两个传播过程的重要环节。而在信息的接受与输出之间,媒介拥有一个对信息进行编码整合的空间。是否能恰当地利用这个空间,就显示出媒介的传播智慧。[4]

  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突发事件爆发后,地方政府有责任向上级政府、公众和媒体通报事件的真情,但少数地方政府官员第一想到的却是封堵信息传播,为此乃至贿赂或收买记者及相关知情人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是地方政府官员采取简单的“割箭式”方法治疗“中箭者”的“外伤”,表面化地处理问题,在互联网时代盲目地以为只要删除几个网帖就能平息突发事件中的舆论批评,却不知这样的处理反而会适得其反。

  后改革开放时代以来,不同性质和类型的突发事件不时爆发,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金沙体育,也对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金沙体育。以往的突发事件处理实践表明,如果政府不能完成好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媒体应对这一“软任务”,常常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突发事件处理中维护社会稳定有序这一“硬任务”目标的达成。因此,为了全面有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处理,政府就必须要重视提升完成“软任务”的能力,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采取合理适当的信息沟通、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6]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思潮的不断涌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政府执政亟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个稳定友善的社会舆论环境对于政府树立良好形象、政策得以顺利贯彻实施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而面对数量庞大、具有巨大差异和不确定性的公众,政府要想更好地引导舆论,最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就是处理好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充分运用好其舆论领袖的角色,在此基础上提高新闻执政能力、增强舆论引导能力。[5]

  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媒体传播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共力量,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必须借助这一力量去实现。在管理中,政府新闻发布已经成为媒介探求获取信息的平台。政府不仅要强化媒体对政府意志和政务信息的传播效果,通过新闻报道和新闻观点引导受众对政府的理解和认同;而且要在媒体危机事件报道中确立和掌握应对媒体的策略和方法,通过积极、有效的媒体沟通,树立良好政府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而在处理危机事件中,其发布的本质是要了解政府、新闻媒体与危机事件的三角关系——其各自的社会定位是什么?以及内在信息控制与发布的关系。在近年来的新闻发布会中,也体现出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对策也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对公共突发危机事务,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也就是拥有权力的决策者首先应该开展有效的危机公关,敢于直面媒体与民众,满足他们对危机信息的知晓权。吉林省、哈尔滨市政府最先隐瞒造成污染危机的真实情况,尔后发布导致停水原因的虚假信息,因此在危机传播中基本失去了对议题设置的主动权,从而丧失了进行危机公关的最佳时期,导致后面的舆论引导工作十分被动。现今,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民众的认知能力、社会结构越来越多元化,政府构建社会信任的难度已经加大。其实,落实民众的信息权应该是政府最有效的危机公关技巧。所谓信息权是以受众为出发点的,包括获知权与接近权。其中获知权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从媒介与当权者的关系出发,主张媒介有从当权者处获知各种信息的权利;二是从大众与当权者的关系出发,主张大众有从当权者处获知各种信息的权利。[9]

  在制度上,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机制,具备了强大的政治沟通、议程设置和政府公关能力,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公开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新闻发布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政府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公开,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同时,在我国各级政府通过主流媒体,采取新闻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来向公众传达国际、国内重大新闻事件,尤其是与民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各类危机、灾难、疫情等事件中金沙体育,所凸显政府新闻发布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满足民众知情权、话语权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亟待提高。

  对于政府新闻发布这一概念,很多个人和组织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文化部政务公开小组给出的定义是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件等多种形式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政府、部门的观点立场。李明德在谈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新闻发布时,认为,政府新闻发布是指“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期及时或定期的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有新闻价值的信息。”[1]

  对于政府来说,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和公众可以通过政府新闻发布全面了解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府立场、态度金沙体育,政府也可以通过新闻发布调节社会情绪和公共关系。

  对于受众来说,他们希望的是在危机中能有人出来安抚他们的情绪,相信政府可以处理好,寻求一种心理安慰,并进行有效的恢复工作和重建工作等。

  在灾难性事件中,政府、新闻传媒和公众三者之间,围绕信息的发布、传播和接受而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较之在正常情况下更凸现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汶川地震中及地震后,三者关系从总体上说呈良性状态,妥善处理三者关系,关键是政府向媒体和公众公开信息。关于灾难性事件的信息,公开比不公开好,及时公开比延迟公开好,主动公开比被动公开好,充分公开比有限公开好。这些基本道理已在关于汶川地震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中得到了印证。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些地方政府官员不是想着积极与媒体沟通,如何赢得社会舆论和大众的支持,而是敷衍塞责,逃避媒体的正常采访。例如,2009年6月中旬,当媒体曝光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出现“六连号”事件。面对这一严重危及政府公信力的突发事件,6月22日上午,武汉市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六连号”事件的具体情况,可新闻发布会仅仅开了55秒钟,没有提供任何记者提问和新闻发言人答询的时间,被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短新闻发会”。

  从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日常性的、例行的工作汇报,介绍政府有关工作,满足公众的一般性知情需要;二是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包括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重要法规法章的执行情况及进展,以及人们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公布;三是在发生后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问题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介绍时间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四是就国内外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或对外界的一些谣言等进行权威信息公布,解释疑惑,澄清事实等。前两部分内容一般来说,是与政府主动型发布,要求政府部门平时要做好新闻分析与综合工作。后两部分内容,特别是政府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相对来说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需要在短时间内综合衡量发布的速度、时机和内容,对新闻发言人的要求更高。[2]

  所以,在处理内在信息的控制与发布时,政府要注意的是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避免谎言之后的问题二次处理。而对于媒体来说,一是要挖掘到更多的政府所掌握的信息二是要考虑到受众的承受能力和当时危机事件的发展情况,三则是要本着事实第一的原则为公众进行报道。

  近几年政府新闻发布中,从内容上来说,政府主动型的新闻分析与综合工作的发布在不断完善和透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加强。而在一部分—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的处理中,也出现了值得我们今后注意的问题。

  突发事件爆发后,有时地方政府官员出于片面的维稳考虑,向公众和媒体发布虚假信息,严重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和对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理。例如,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在一天的时间内发布了前后理由不一的停水公告,其中后一公告是对前一公告的纠正。事实表明,市政府先前发布的虚假公告不仅没有起到稳定社会公众情绪的作用,反而引起了更大的社会恐慌。

  高菲、白贵则在政府传播范围的视野下,通过对新闻传播活动的传播者、受众和传播渠道三大要素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对“新闻发布”作如下论断,而这一论断则是在综合了其发布内容和起起到的效果下被认可的定义,它就是:“政府新闻发布是指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以及其他传播途径,向媒体和公众公布有价值的信息,传达政府的立场和态度”。[3]

  以汶川地震为例:从政府方面来说,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每日提供的权威信息,经由新闻传媒径直向公众发布,内容涉及伤亡及失踪人数、接受医疗救护及康复人数、国内外机构及个人捐款总数、过渡房新建和待建数等。在此时段,政府已经做、正在做、将要做的事,要求社会各方面做的事,也都通过媒体直接公之子众。在现代社会中,由政府经媒体至公众,这样的渠道传播信息,舍却多余的中间环节,不失为最快捷、最简便、最高效、最高保真的传播方式,同时不失为“一竿子到底”的传播方式。

  面对灾难性事件特别是特大灾难性事件金沙体育,公众的信息需求较之正常情况下猛增,对政府和新闻传媒在及时、准确、充分地发布相关信息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新闻传媒,当然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和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当一部分新闻源并形成报道灾难的新闻作品,但如果政府禁止媒体公开报道,或是要求按统一口径报道,那末媒体从业者的相当一部分劳动成果将付诸东流。这种情况,以往曾屡屡出现。因此,媒体和公众一样热切期盼对灾难性事件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再则,媒体希冀从政府那里源源不断地获取关于灾情的权威信息。而对媒体所作灾难报道的意义,绝不可低估。[7]面对灾难性事件,政府无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既要安置灾民、组织救灾抗灾和灾后重建,还要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和有序。因此,政府比在正常情况下,更需要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处理和设法协调与新闻传媒、与公众的关系。

  在处理内在信息的控制与发布这个问题上,引以为戒的便是危机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政府发表的前后不一的公告不仅没有掩盖住实施的真相,还在一次次的发布中给市民造成事实上的困惑困,同时还降低了自己的公信力,即使哈尔滨市政府将这种行为称为“善意的谎言”。这样的结果不仅没有达到事先的目的,反而被媒体和公众纷纷议论面出现了小道消息满天飞的状况。哈尔滨市政府首先没有将停水的真正原因告之于民众,主观以为可以减少松花江水污染危机,有利于社会稳定,而真正导致的却是老百姓对于停水原因及其后果无边猜测,政府、媒体与民众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遭遇危机,社会秩序陷入非理性、失衡状态。[8]

  政府在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媒体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004年2月1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制定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2007年8月29日对其进行了再次讨论修订。此外,2005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2006年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对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媒体管理工作做了相当详尽的规范。各地方、各部门也为落实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纷纷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出台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可以说,这些法规政策为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制度支持,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做到严格遵循法规政策的要求,就能在原则方向上指导政府做好突发事件中的媒体应对。